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教学科研 >> 教学管理 >> 正文

见习教师转正考核方案

发表时间:2018-10-17 点击数:

按照组织人事部2004419日《关于对新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》,根据(2003)承油专劳人字第17号《关于新教师培养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的文件精神和要求,为客观评价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、能力、水平,激发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,确保师资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考核方案:

1个人总结(满分35分)。要求每个见习教师结合一年来的听课、助课、批改作业、

自做习题、撰写讲稿及教案,以及讲课、试讲情况,对自己的业务水平、教学能力、工作水平、教师素质等方面进行写实性总结,并在肯定自己成绩的同时,指出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。

2支持材料(满分35分)。要求每个教师把说明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的支持材料

整理分类,提供给青年教师考核小组。如听课笔记、自做习题、工作日志、助课工作量、教案与讲稿等。

3指导教师评价(本项是定性评价)。指导教师根据见习教师在业务水平、教学能力、工作水平、教师素质等方面的实际表现,给出定性评价,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指出不足,并明确进一步努力方向,并出具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。

4学生评价(此项满分15分),由考核小组组织青年教师试讲与助课班级的学生给

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、批改作业、教学效果等方面(见《见习教师学生评价表》)进行定量评价。

5特色加分(本项最高15分)。在完成助教工作之外,教研室、系、学校工作或较

高质量的教科研工作,均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给予不超过15分的特色分。